棄
拼音
注音ㄑ一ˋ

部首 木部

简体
笔画 12画
部外笔画8画
结构 上下

五笔YCAS
仓颉YITD

四角00904
电码2757
统一码68C4
郑码SZEF
笔顺丶一フ丶一丨丨一一丨ノ丶
详细笔顺

基本解释

基本字义

qì(ㄑ一ˋ)

⒈  舍去,扔掉:拋棄。遺棄。棄權。棄市(古代在鬧市執行死刑,並將屍體暴露街頭)。棄世(超出世俗或指去世)。棄養(父母死亡的婉辭)。棄置不顧。棄瑕錄用。

统一码

棄字UNICODE编码U+68C4,10进制: 26820,UTF-32: 000068C4,UTF-8: E6 A3 84。

棄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(CJK Unified Ideographs)。

棄字收录于 标准字体

异体字

English

reject, abandon, discard

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 棄

棄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 康熙筆画:12画,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弃𢍞𨓋《唐韻》詰利切《韻會》磬致切《正韻》去冀切,𠀤音器。《說文》捐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忘也。《詩·周南》不我遐棄。《禮·冠禮·祝辭》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

说文解字

说文解字

棄【卷四】【𠦒部】

捐也。从廾推𠦒棄之,从𠫓𠫓,逆子也。弃,古文棄。𠆉,籒文棄。詰利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𠫓,他忽切。